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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半年 換來家暴夫債300萬

【聯合報╱記者張念慈╱新竹報導】 2008.08.20

新竹市徐姓女子嫁給黃姓男子半年,黃以徐女名義借款300萬。兩人後來離婚,黃男多次強取前妻金錢又軟禁、暴力相向,徐女日前向新竹地方法院聲請保護令獲准。

「這段婚姻只有半年,是我人生最痛苦的回憶!」徐姓女子告訴警方,前夫一直利用她仍然愛他的弱點予取予求,保護令核准後,她結交了新男友,準備展開新人生,卻得面對前夫以她名義借的300萬債務,「不如不相識。」

徐女說,和前夫4年前結婚,婚後半年很恩愛,丈夫對她不錯,不久她發現丈夫花錢如流水、花的比賺的多,私下以她名字向銀行及私人貸款,她擔心以後有孩子,經濟更糟,半年後提出離婚。

離婚後她接到銀行通知和大批債務人上門討債,才知道前夫口中的「小錢」有300萬元,黃男以「我會變好,給我一個機會」為由,要求她不要離去,兩人因此同住,直至黃2年前因偽造文書罪入獄服刑。

前年7月黃男出獄仍對徐女「溝溝纏」,懺悔並多次淚眼表達愛意,徐女以為前夫真心悔改,不料黃男多次趁她不注意取走她的財物,強取證件、金錢、皮包,並威脅同住,黃男出門還把門反鎖,讓徐女無法離去,形同被軟禁。

徐女告訴法官,「現在只要看到那個人,就全身發抖!」她已為了這段婚姻背負鉅債,也為了不要再與前夫碰面,放棄傷害及偷竊告訴權利,只希望保護令核發後,讓前夫遠離她的生活,「再也不要看到這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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