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信社分享
自由時報 2009/09/20
民間非法竊聽時有所聞。台北縣警方表示,中國大陸出現許多廉價行動電話模組,現場監聽已逐步進入無線公眾網路傳送信號,因售價便宜,體積小,有取代傳統竊聽器的趨勢。 縣警局刑警大隊表示,總統馬英九就職演說時不斷重申保障人民秘密通訊自由以及隱私權益,嚴禁非法監聽,因此坊間非法監聽案件仍層出不窮,警方更需加強掃蕩。 常見竊聽器材包括手機監聽器、現場監聽器、電話監聽器、GSM全球監聽器、隱形無線耳機及偽裝針孔攝影機等設備。 刑警大隊指出,非法販售的微型高感度監聽器等多偽裝成汽車遙控器、打火機、鈕扣、鋼珠筆等多種形式,不僅難以察覺,而且很多器材均來自中國大陸,售價便宜,助長流通。
有些「偽裝針孔攝影機」則偽裝成停電照明燈、手錶、大樓偵煙器、識別卡、小皮包等型態,利用無線射頻或內鍵記憶體方式傳輸聲音或影像,一般偵測器不易偵測,讓被害人難以察覺。 警方說,中國大陸出現許多廉價行動電話模組,現場監聽已進入無線公眾網路傳送信號,因售價便宜,體積小、程式模組化,主機板只有銅板大小,有取代傳統竊聽器的趨勢。
縣警局將非法竊聽案件列入專案,分為上、下半年度績效評比。北縣上半年查獲19件,與台北市、高雄市一起評比,獲第1名。 警方分析,一般來說,非法竊聽行為可區分「徵信業者」、「通訊器材行業者」、「電信從業人員」、「電信交接箱」、「民眾自行竊聽他人言談」等5大類型,但警察機關除非受理報案,否則也不得查察電信交接箱,或進入民宅查察。
警方說,有些破獲案例顯示,部分電信退休員工勾結徵信社,穿著工作服假冒電信、電力公司線路查修人員,侵入大樓電信箱非法竊錄電話。 縣警局認為,目前非法竊聽仍以徵信業者佔最大宗,北縣有4家徵信業,469家通訊器材與通信業者,但並沒有主管機關與專法規範,只能結合縣府各單位力量加強稽查,才能保障秘密通訊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