砸800萬買屋追女 想要回判敗訴
自由時報 2010/06/23
想與伴遊女築愛巢
〔記者劉志原/台北報導〕日籍台灣人賴振成與台籍孫姓伴遊女郎約會8次後,以為找到真愛,花820萬頭款在台買豪宅,想和孫女共築愛巢,但賴某來台後,孫女拒絕到飯店陪睡,他認為孫女無心交往,要求歸還頭款,台北地院審理認為,法律未規定情侶分手後應歸還對方贈送的財物,判賴某敗訴。
賴某日名為松永英機,他的律師呂榮海昨天說,夫妻離婚後,依法可以分配剩餘財產,賴某只是想拿回他與孫女交往時被騙的錢,對於敗訴判決覺得很不公平,兩人會在收到判決書後再研究是否上訴。
女拒到飯店陪睡
賴某向法官說,孫女曾赴日與他約會8次,他每次花3到15萬元,彼此還傳簡訊及MSN,談及「愛你喲、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他以為雙方有真愛才決定買屋給孫女,96年間先匯820萬頭款在台北市信義區買一棟3280萬元豪宅,並將房子登記孫女名下。
賴某主張,96年5月他來台後,孫女不到飯店和他睡,又不接電話,顯然是騙錢,向法院訴請孫女還錢並控告她詐欺。孫女則表示,兩人的確曾是感情穩定的男女朋友,是賴某後來可能另結新歡而疏遠她,且房子頭款是賴某送她的,拒絕歸還。
詐欺罪部分,因罪證不足,孫女已不起訴確定;民事部分,台北地院審理認為,820萬是賴某追求孫女,於兩人交往時的贈與,台灣法律並未規定男女不交往後,要返還對方贈送的財物,判賴某敗訴;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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